12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浦发银行收购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巩义支行,承接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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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显示,浦发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宜,并督促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相关事宜;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该局提出开业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关键字: